惭愧比丘尼释正慧回复宏雷君的声明
惭愧比丘尼释正慧回复宏雷君的声明:
宏雷君,看到你写的声明,不知道该说你是什么,过去我一直认为你是个有德之人,没有想到你如此虚假、违背法理,做出违背法律的行举。
首先你应该明白,你是个在大学教法学的律师,你应该是依法不依非法的,作者是你本人,一切书本的内容,都是作者你自己作主的,你可以从各个不同的地方,取得有关第三世多杰羌佛事迹的内容,这内容对你作者而言只是素材,别人只能是提供素材和观点给你,是无权决定作者用与不用,就是有人或机构要你某种内容不要改动,或者与你产生不同的看法见解,以致各抒己见的辩说,对你提出要求,但是对你提出要求的任何人或机构,只是提供素材和观点给你参考者,而不是本书作者,是无权决定作者你改不改动素材,用不用在书上,只有作者本人才能有权决定和负有责任改与不改,用与不用。书是你自己写的,《古佛降世的背后》作者是你宏雷君一个人的署名,没有第二个人署名,这一点证明了没有第二人有权决定书的内容,因为除了你之外,没有第二位作者,写书的决定权在你,作者是你,任何人无权夺走你的决定权,任何人也无权强加给你任何文句,就是要强加给你,只有你具用与不用的权利,原因是除了你以外,任何人都只是素材提供者,不是该书具有责任权和决定权的作者,你为了证明你具有独一无二对《古佛降世的背后》负责的权利,你宏雷君特地在《古佛降世的背后》书中第九页以文字形式向读者保证:「为了写出真实不虚的结果,笔者确实下了一番苦功,深入调查了解,研解各方言论,找到铁证事实」,你保证你下了一番苦功的目的,是保证为了写出真实不虚的结果,既然是你写的真实不虚的结果,而且你还证明说你是依的铁证,就算是任何人要强加,你是作者本人,而且又是一个在大学教法学的专业教师,你是不会违背法理原则而接收任何人强加给你不愿接纳的内容的,强加给你内容的事是不成立的。比如,我现在给你强加,让你公开说,你宏雷君欺骗大家,不负责任说了假话,应该把你的舌头切一截下来。你接受吗?我告诉你,你不会接受的,这是你的权利,你不愿意接受与你意见不同的一切事情,所以你说强加给你的是不成立的。
《古佛降世的背后》书中第九页,你宏雷君还以文字形式证实说:「笔者明白,万劫千生得此身为人,若说假话,编造行文,一切完蛋,因此我非常清楚!!!写这本书自己捡了一个因果的担子挑在肩上,在事理行文上,必须慎重严肃,如实理鉴,不能言语虚妄,诳惑众生,否则万劫千生之罪业因果归于何处,我明白得很,那当然在我的身上!!!为此笔者十分小心和认真」,好,既然你说你非常清楚,又说在事理行文上必须慎重严肃,还说你十分小心和认真,也就是说你自己证明了你不是来源于强加的,是你自己非常清楚、慎重严肃又如此认真小心的态度对待,怎么现在编一套出来说是强加的呢?根据你书中文字自己证明,你是经过核实取得了铁证,「不能言语虚妄,诳惑众生」,书上第七页你自己明文证实写到「查核铁证事实真相,担当因果行笔」,你没有言语虚妄诳惑众生,是负因果之责而行笔的,当初给你数据,你非常认真说你要对因果负责,你不能随便用给你的数据,你必须要经过严格地核实考证,用了就要对因果负责,要不就不用。可是现在你又说你「理解错误」,难道你当初从发行此书到现在两年半以来,就一直在蓄意行骗大家吗?我作为一个出家人,不能给你戴一个骗子的帽子,但是这一事实,说明了你的行为,令读者们不得不认为你就是一个骗子,既然你证实你写的这本书是铁证事实,根本就不存在理解错误!我接受了你的委托全权处理《古佛降世的背后》(当时暂名为“古佛背后”)出书事宜,当禾年出版社的张经理,得知这是一本记实书时,曾担心内容是否真实无虚,否则一旦发行后,会严重影响出版社信誉,当时我说宏雷君是位大德,她书稿中一开始就形成文字特别强调,她不能言语虚妄诳惑众生,她的资料是经过查核铁证事实,担当因果行笔,她会负起因果责任,张经理说:「既然她敢形成文字在书中保证,那就是事实了,也具有法律依据,我放心了。」出版社才愿意出版此书,而现在你却说你当初是「理解错误」,在你当初「查核铁证事实真相,担当因果行笔」重如泰山的文句证实下,「理解错误」根本就轻如鸿毛,毫无作用,反而证明你现在的「理解错误」这句话才是真正在欺骗大家,套一句你自己书上所写「若说假话,编造行文,一切完蛋」,你所谓的「理解错误」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就是蓄意在行骗大家,是蓄意给所有读者和出版社造成伤害,你的这种行为已造成出版社的严重损失,同时也引起大众的公愤。
另外你要清楚你这些素材是从哪里来的,是你凭空编出来骗大家的吗?当然你可以说不是,是有素材来源的,既然有素材来源,那就不是你的,你只不过是一个经查证核实、去虚保真的文笔组装师而已,所以你是无权把别人的素材拿来说不允许别人使用的,因此你的声明中说相关机构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发行、流通与本书有关的任何内容,这种说法也是不成立的。
你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写了一份委托书给我,因此我才有你授与给我代表你的权利,由我全权代表你本人处理《古佛降世的背后》出书事宜,因此我联络了禾年出版社出版此书,出版社将此书上市,并透过书商在实体及网络书店营销,出版社张经理相信妳是位大德,宁愿自己出版社吃亏,也以高于市场行情的版费给你,分别已于 2015 年四月及十二月汇了全数版费给你,你也收到了汇给你的全部款项,如今你单方片面终止授权,而无任何法律或契约上之依据得以为之,所以你终止授权的表示于法不合,本即无效,禾年出版社将合法继续发行流通此书。由于你的声明而造成禾年出版社 42 年来商业上良好的信誉受到严重破坏,从而连带禾年出版社出版的其他出版品的营销通路都受到损失,理应赔偿。
(附上委托书原文照片)
佛弟子 释正慧